本文目录一览:
- 〖壹〗、疫情导致工程施工延误的工期、费用是否可以索赔?
- 〖贰〗、受疫情影响,施工企业能否申请工期顺延
- 〖叁〗 、疫情期间工期延长政策文件
- 〖肆〗、如何计算施工现场受疫情影响的工程工期和费用?
- 〖伍〗、叮咚干货丨疫情中的工期索赔与费用索赔,我们应如何应对
- 〖陆〗 、疫情影响下工程项目面临的种种问题,北京市都有哪些规定?
疫情导致工程施工延误的工期、费用是否可以索赔?
疫情导致的工程施工延误的工期可以索赔,费用索赔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担。工期索赔 在建设工程领域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突然爆发且至今尚未找到行之有效的治疗手段,为了避免疫情扩散,各省市采取措施限制农民工流动 、推迟开复工日期,这些措施直接导致了施工单位的工期延误 。

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 ,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法律主观:因政府采取停工等防疫措施直接导致工期延误的,施工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因施工人员返岗延迟等疫情相关原因将导致工期延误的 ,施工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提出工期顺延申请,取得建设/监理单位签证 。 《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 民事责任 。

受疫情影响,施工企业能否申请工期顺延
法律分析:受疫情影响 ,施工企业可以申请工期顺延。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 第六条 当事人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确认,但能够证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申请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 ,承包人以此为由主张工期顺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商品房开发项目施工工期因新冠疫情导致逾期的,施工单位可以将工程工期顺延。以下是具体解释及法律依据:工期顺延的合理性:由于新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此导致的商品房开发项目施工工期逾期,施工单位有权申请工期顺延。
建设与运营影响:建设期:因疫情停工的,可顺延建设期并相应调整运营期起始时间 ,确保项目公司获得完整运营收益 。运营期:若疫情导致运营收入减少(如交通类PPP项目客流量下降),可申请政府方给予运营补贴或调整绩效考核指标。
疫情导致的工程施工延误的工期可以索赔,费用索赔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担。工期索赔 在建设工程领域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突然爆发且至今尚未找到行之有效的治疗手段,为了避免疫情扩散,各省市采取措施限制农民工流动 、推迟开复工日期 ,这些措施直接导致了施工单位的工期延误 。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新冠疫情作为瘟疫的一种,属于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社会性突发事件 ,因此可以被认定为不可抗力。施工单位可以援引此条款,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顺延的申请。
实际损失与公平原则:在无合同或政策依据时,补助比例可能通过协商确定 ,需评估施工单位因疫情导致的直接损失(如停工期间设备闲置、人员窝工费用) 、间接损失(如工期延误引发的违约金)及疫情对工程进度的长期影响,遵循公平原则合理分担 。

疫情期间工期延长政策文件
地方政策文件珠海市出台多项政策明确工期延长规则。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和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珠建市〔2020〕12号)规定,因疫情防控导致工期延误的,需明确工期顺延时间 ,并调整人工和建材费用,同时明确疫情防控费的计取标准。
珠海市疫情工期延期支持文件主要包括以下两份:《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和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珠建市〔2020〕12号):该文件由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疫情防控对建设工程造价的影响 ,维护参建各方合法权益。
江苏省疫情期间工程延长有政府文件支持 。在江苏省,针对疫情期间工程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延期复工或停工情况,政府相关部门已发布明确文件 ,支持合理顺延工期。
北京市财政局文件规定,因疫情无法按期提交投标文件的,可申请延期开标或采用线上方式评审。融资活动影响:若因疫情导致金融机构放款延迟 ,项目公司可与政府方协商延长融资期限或调整还款计划,避免因资金短缺影响项目进度 。
浙江省疫情期间开发延期政策主要涵盖房地产开发资质、工程建设工期、商品房买卖合同履约及其他支持政策方面,具体如下:房地产开发资质延期疫情期间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期仍需遵循既有规定,包括满足注册资本、开发经营年限 、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等标准,未出台与疫情直接相关的特殊政策。
如何计算施工现场受疫情影响的工程工期和费用?
〖壹〗、计算施工现场受疫情影响的工程工期和费用,可借鉴以下方法:工程工期顺延计算复工前:工期顺延天数计算公式为:顺延天数 = 实际复工日 - 计划复工日。例如 ,计划复工日为2022年3月1日,实际复工日为2022年3月15日,则顺延天数为14天 。
〖贰〗、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4 合同解除:若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84天或累计超140天 ,双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约定结算款项。
〖叁〗 、费用调整原则:包括疫情防控应急措施费用、停工损失费用、窝工降效费用 、赶工措施增加费用和其他费用,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造价 ,据实调整合同价款 。 疫情防控措施费:按受应急措施影响的具体情况和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实际人数,每人每天计取20元至40元标准,包干使用。隔离观察期间工资按正常工资计取。
〖肆〗、疫情防控应急措施费用:包括防疫人员工资、防控物资 、核酸(抗原)检测和宣传教育等费用 ,原则上应当据实结算 。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受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影响期间的具体情况、施工单位现场工人和管理人员的实际人数,按每人每天20元~40元标准计取、包干使用。
叮咚干货丨疫情中的工期索赔与费用索赔,我们应如何应对
发包人应主动配合复工 ,接受费用索赔以减少损失(如资金成本上升 、材料风险等,发包人损失可能达承包人20倍)。费用计算:施工降效:发包人支付赶工费(非降效费),按实际工程量增加计算。停工损失:承包人制定赶工措施,发包人支付相关费用 。
疫情影响下工程项目面临的种种问题,北京市都有哪些规定?
〖壹〗、PPP项目特殊规定采购活动影响:疫情导致PPP项目招标、谈判延迟的 ,可顺延项目期限或调整采购计划。北京市财政局文件规定,因疫情无法按期提交投标文件的,可申请延期开标或采用线上方式评审。融资活动影响:若因疫情导致金融机构放款延迟 ,项目公司可与政府方协商延长融资期限或调整还款计划,避免因资金短缺影响项目进度 。
〖贰〗、财务 、人才、市场以及产品风险是工程项目管理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为了加强对其的控制 ,我们应该对市场的脉络有一个全面的把握,同时对项目管理的风险认识强化,并且建立以及完善防范的管理和风险管理机制 ,使得我们对风险的识别、预防以及处理能力得以真正的提升。
〖叁〗 、统筹解决“缺”和“堵 ”的问题:持续做好能源资源保供稳价工作,确保交通物流畅通,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抗疫保供企业、关键基础设施正常运转。例如 ,加强对煤炭 、天然气等能源的供应保障,稳定能源费用;优化交通物流调度,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
〖肆〗、延迟完工保险 ,作为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的附加险,经常会遇到主险因各种原因面临保险期限延长的问题。这种情况下,延迟完工保险无法或很难与主险一同进行保险期限延长。








